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查冻扣”执行措施,用时3天促16个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高效兑现了胜诉人合法权益。
原告邓某与被告孙某等16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1月,经法院判决被告孙某等16人支付原告邓某工程款8.66万元及逾期利息。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2023年7月,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采取了控制措施,并成功冻结到3万余元。同时,执行干警逐一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耐心释法说理,劝诫被执行人摈弃“侥幸心理、攀比不履行”的心理,最终孙某等16人主动到法院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至此,该案3天内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