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腾房现场
近日,汨罗法院进行了一场强制腾房执行行动。“按照分工预案,现在行动!”,随着执行局长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开始了腾房工作,经过执行干警和公证处工作人员3个多小时的努力,该场地顺利腾清并圆满交付。
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底,岳阳某职业学院与湖南某电子公司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该电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租金,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岳阳某职业学院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湖南某电子公司向岳阳某职业学院支付131490元及相应的利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腾空并交付租赁场地。因电子公司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岳阳某职业学院遂向汨罗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案涉房屋所在地张贴了腾房公告后,发现该公司未正常经营,且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19年11月15日因诈骗罪被判服刑,该公司也未有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到监狱会见其法定代表人并送达了腾房公告等相关执行材料,但该公司仍未主动履行腾房义务。
为了尽快兑付申请人的合法利益,汨罗法院邀请公证处、案涉房屋所在镇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见证强制腾房行动,被执行公司未派员参加。整个过程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有序进行,执行干警们按照分工部署迅速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对室内物品逐屋、逐物进行详细清点,登记造册,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强制腾房规范透明。
此次强制腾房执行活动有力打击了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震慑力,展现了法院执行的气势和决心,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