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真的过不下去了,请法官帮帮忙吧”,原告陈某一早来到法院,找到案件承办法官,希望能处理好他的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系夫妻,二人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小孩。近几年来,原、被告因家庭琐事以及性格不合等原因,夫妻关系逐渐恶化,因协商离婚不成,原告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被告刘某对陈某此举反应激烈,二人关系剑拔弩张。
得知陈某反映的情况后,承办法官迅速和当地基层组织联系,和当地村干部一起来到了陈某家中,找到了正在家做家务的被告刘某,希望能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刘某起初对此很反感,通过多番交流、沟通,刘某最终松口同意离婚并搬离,但要求陈某补偿其12万元。承办法官随后又找到陈某沟通补偿款和搬家事宜,经过几个来回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原告陈某补偿被告刘某8万元,刘某搬离。签订协议当日,承办法官和当地村干部一起到陈某家,将补偿款交付给刘某,并在场见证刘某搬离。在刘某将最后一趟物品运离后,承办法官和村干部终于松了一口气,一场可能引发悲剧的矛盾终于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