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临湘法院执行法官上门耐心释法下,被执行人蒋某主动将2万元执行款给付申请执行人甘某。
据悉,2020年6月,甘某与蒋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蒋某补偿甘某7.5万元。协议生效后,蒋某如约支付5.5万元,余款2万元迟迟不肯给付。2023年7月,甘某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蒋某,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蒋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
为尽快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主动上门,耐心细致地对蒋某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及“拒执”给小孩学业与今后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经过三个小时的沟通,蒋某终于幡然悔悟,当天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从银行取款2万元给付到甘某。该案至此顺利执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