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修复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友情裂缝,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被告陈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50000元,并向原告王某出具借条。后原告向被告催要借款,被告以做生意失败为由要求延期偿还借款。因借款迟迟未能收回,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认为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且该案案情简单、标的不大,具有调解可能性,在开庭当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认为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事先与其沟通,拒绝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相应的法律后果。通过近一小时的沟通,双方当事人缩小了分歧。最终,被告同意分两期向原告偿还借款。至此,该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也得到了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