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岳法动态
(中院)法治宣传进校园 护航青春助成长
分享到:
作者:李佳宜  发布时间:2023-09-27 17:51:42 打印 字号: | |

“法乃强国之本”,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省正在组织开展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分别前往岳阳楼区千亩湖小学和岳阳市第六中学开展了法治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

 

以爱之名  国旗下的法治课

“升国旗,奏国歌……”9月25日上午,在千亩湖小学第五周升旗仪式上,该校全体师生整齐列队,注视着鲜红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红旗下,少先队员代表为岳阳中院干警佩戴红领巾。千亩湖小学党支部书记方军和校长赵娟为岳阳中院干警曹维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为任燕、宋红燕、江鸽、彭俊和蔡洁颁发法治辅导员聘任证书。 

聘任仪式后,法治副校长曹维以“杜绝校园欺凌,远离性侵害”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典型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以及如何远离校园欺凌,对校园欺凌说“不”。她还以播放普法短视频和互动问答的形式向青春期的同学们讲解了如何防范性侵害等知识,助力学生们提升识别危险的鉴别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救本领。

 

 

“未”你而来,让青春与法零距离

当天下午,岳阳中院还在岳阳市第六中学开展了“未保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岳阳市第六中学校长吴志刚和副校长匡翔向岳阳中院干警余晓雪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向江鸽、王泽君和罗茜颁发法治辅导员聘任证书。岳阳中院向该校赠送了普法书籍。 

随后,余晓雪以《秋天的第一堂法治课:“未”你而来,让青春与法零距离》为题开展法治讲座,详细讲解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定义、特点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强调要文明上网、谨慎交友、远离毒品,呼吁学生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整场普法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赢得了师生们的共鸣和喜爱。

 

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多年来,岳阳中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选派干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讲授法治课、开展“公众开放日”和“模拟法庭”等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下一步,岳阳中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引导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三清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