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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法院调解暖人心 为民解难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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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昌武 廖侃  发布时间:2023-10-23 10:21:34 打印 字号: | |

“我代表姐姐和我全家,真的非常感谢贵院调解室的倾情调解,为我姐解决了一件大事!”汨罗法院调解室内,刘某甲发表肺腑之言。

刘某甲的姐姐刘某乙,1996年离异,后经人介绍和黄某甲结婚,当时继子黄某乙6岁,而后一直由黄某甲和刘某乙共同抚养。2023年2月,刘某乙与黄某甲经法院调解离婚。

2023年5月某日,独居的刘某乙昏倒在房中,邻居发现后拨打120,经汨罗市中医院抢救治疗14天后出院。出院后,刘某甲将其姐安置在离自己住房就近某敬老院生活。

截至2023年7月,刘某乙的住院治疗费、护理费及安置敬老院的生活费、护理费等共计32780元,皆由弟刘某甲垫付。考虑到刘某乙糖尿病综合症的后续治疗费和赡养费的承担问题,刘某甲数次找姐姐的继子黄某乙沟通,同时也请求过其当地的村委会和镇司法所调解,仍无果。无奈之下,以刘某乙的名义诉至汨罗法院。

法院立案庭法官在接受到材料后,考虑到该案件事关家庭和睦,适宜调解,遂委托市司法局驻法院诉前调解室对该案进行调解。接到该案后,调解室迅速组织人员查阅案卷,分析案情,组织调解,调解员多次与被告黄某乙夫妻和原告代理人刘某甲核实情况,从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对双方进行价值引导和劝解。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释理明情,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黄某乙主动承担起继母的赡养义务。本案最终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了矛盾,这场家事纠纷也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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