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今年的补偿款终于拿到了,实在是不容易!”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成功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陈某原为某村委会工作人员。2014年5月,陈某在任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残,由于陈某系工作原因发生意外受伤,依法应按工伤享受相关待遇,后双方在当地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某村委会一次性给予陈某各项赔偿款共计40000元,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从2017年1月起,每年给予陈某一次性补助金20000元,一直补偿到乙方百年之后止”等内容的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某村委会按约支付补偿款至2021年。因2022年的补偿款未支付到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合同有效,某村委会应向陈某支付2022年度补偿款20000元。判决生效后一直未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该村委会,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查询了该村委会名下财产情况,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由于被执行人某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基本无收入来源,且尚有负债。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后,执行效果甚微;执行法官遂联系了其所管辖的镇政府,向镇政府送达了执行工作函,请求政府督促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多次前往该村委会和所属镇政府,进行协商和对接。某村委会最终凑齐执行款,通过法院执行专户,顺利将执行款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据悉,为了完善执行联动机制,2023年,华容法院报请中共华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建立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全县18家机关单位为成员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的职能和权限,明确细化了执行联动各成员单位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具体职责,确保形成执行合力,破解执行查人找物的难题。后续,华容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落地落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