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被执行人陈某将10万元赔偿款送到瘫痪在床的申请执行人彭某家中,该案圆满执结。
2020年10月,陈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华容县北景港镇石桥村某路段时,撞到前方同向行进的彭某骑行的自行车,造成车辆受损、彭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彭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被转入上级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治疗,2021年4月伤情好转出院。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彭某不负责任。经鉴定,彭某伤情属重伤二级,构成一级伤残及完全护理依赖。就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无果,彭某家属将陈某及承保涉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限期内向彭某赔偿各项损失119万余元,陈某赔偿58万余元,已支付部分予以抵扣。后陈某一直未予赔付,彭某家属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对陈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对其进行财产调查,发现陈某并无固定收入,全家仅靠陈某在菜市场贩售活鸡为生,收入微薄;对陈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案件陷入僵局。
为尽快兑现彭某的胜诉权益,执行员将陈某及彭某家属传唤至法院进行协商,希望双方能对后续的履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但陈某表示自己拿不出钱,最多只能每个月拿出1000元。而彭某家属表示彭某的日常药品及日用品每天都要八十几块,每年最少要支付2万,否则免谈。陈某表示自己无力每年拿出2万元,经过执行法官反复释法,在司法强制措施的震慑下,陈某表示不愿每年再背负如此沉重的负担,愿意向亲友筹集10万元,一次性了结此案。征得彭某本人的同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一周后,陈某筹集到钱款,考虑到彭某既无可用于领款的银行卡,又行动不便,执行员决定特地抽时间,陪同被执行人陈某将钱款送至彭某家中。彭某及家属对执行法官的负责、细致、高效表示感谢。
华容法院持续开展金秋执行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对涉民生小标的、涉民营企业、涉金融机构案件进行专项攻坚,加大执行力度,借力执行联动找人找物,着力通过搜查、扣留、拘留等强制措施,全力执行到位一批、执行完毕一批、惩戒教育一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