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有效利用诉讼保全,成立处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庄某与罗某均从事茶叶生产经营,2021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罗某多次从庄某处购买茶叶,共计货款为325000元,被告已支付80000元货款,剩余245000元未付,经多次讨要无果,庄某诉至法院。
而后,庄某得知罗某有一批茶叶正委托另一茶厂加工,遂向汨罗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做出保全裁定并前往茶厂对被告罗某所有的茶叶进行了查封。被告得知茶叶被查封后,立即请双方共同的生意伙伴主持调解,双方经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货款235000元,原告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措施并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