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长乐法庭走出法庭,在大荆镇司法所进行了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公开审理,这一便民举措得到了当事人与旁听群众的一致赞扬。
2023年2月23日,李某驾驶轿车与廖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相撞,导致廖某电动车失控后驶入逆向车道,又与聂某驾驶的半挂车相撞,造成廖某及四轮电动车乘坐人李某、张某受伤。本次事故李某负主要责任,廖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各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调一致,廖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因当事人住在汨罗大荆镇,为更好地便利当事人,承办法官将开庭地点定在了大荆镇司法所,并邀请大荆镇司法所与人大代表进行旁听。
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当事人及代理人充分阐述了各自意见。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解答疑惑,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中的各项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对在场的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相关法条的解读,并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本次巡回审判简易又不失庄严,让群众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司法工作,同时也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下一步,汨罗法院将以更加便民、高效、温情的司法服务,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