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要提供担保,还要出具《诚信保全承诺书》,如今在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康王法庭,涉企诉讼保全比常规的诉讼保全程序多了道“门槛”,这不仅未受到当事人的抵触,反而减少了诉讼保全对被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诉讼保全旨在避免当事人恶意转移财产,确保后续判决的顺利执行。在涉企纠纷中,当事人通常会申请财产保全为自己的诉求增加一道“屏障”,而保全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对被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保全不当或错误,极易造成对企业的存活造成重大影响,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
康王法庭考虑到辖区内企业众多,涉企保全案件与日俱增,为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要求,于今年九月初推出了“诚信保全制度”,规范涉企诉讼保全。“诚信保全制度”是在一般保全制度基础上多了一道 “屏障”,即针对企业的财产保全需要申请人向法院出具《诚信保全承诺书》,承诺在被申请人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确实影响被申请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下,同意解除或者变更保全措施。
该制度推出至今近一个月的时间,已累计适用诚信保全制度保全案件20余件,涉及保全标的金额超2500万元。这一制度,一方面严格把握财产保全条件,不再像之前原告提供申请书、保险公司保函即可申请保全,避免保全制度的滥用;另一方面承诺书的出具,可以有效降低保全错误的风险,尽可能减少保全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促进营商环境优化。这样既尽量保障了原告胜诉后判决能得到顺利履行,又确保被告不因诉讼或者保全行为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找到双方的最大公约数,同时因申请人承诺书的出具,在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时,法院可径行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最高效率将被申请人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