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庭通知书
我院定于2024年1月30日、31日和2月1日(每日9时)在本院审判大楼五楼第一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平、周阳等34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罪及被告人戴庆霞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因本案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特此通知与本案有关的被害人准时出庭参加庭审。被害人未出庭的,不影响庭审活动正常进行。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庭通知书
我院定于2024年1月30日、31日和2月1日(每日9时)在本院审判大楼五楼第一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平、周阳等34人涉嫌犯敲诈勒索、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罪及被告人戴庆霞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因本案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特此通知与本案有关的被害人准时出庭参加庭审。被害人未出庭的,不影响庭审活动正常进行。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